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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不該有買賣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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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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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
Computer Cowboy
新加坡的土地政策和樓主所說的又不同, 新加坡是採用售出一定年期的使用權的方式, 人民買得土地使用權後, 亦可以在市場上再自由買賣, 這點和香港類似。
正是. 即使新加坡也沒做到全部土地為國有,樓主的提議過於一廂情願而
淪為空談.
以台灣的情形兩種作法並行或許較有機會實施: 國宅土地改為國有,買賣價格
反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讓人民自己決定是要花較低的代價只買使用權
(國宅),還是較高的代價買所有權(一般住宅).
2012-07-04, 04: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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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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