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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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heTruth
想想﹐一開始土地本來就不屬於任何人的﹐也就是說是屬於大家的。
為什麼可以私人買來賣去呢?
我認為所有土地都應該算公共財產﹐由所有人來決定如何利用土地來創造所有人的福利。
這只是基本概念﹐這其中當然有許多要改善的細節﹐不過我覺得往這大方向走對社會整體來說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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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一塊土地的使用都要全民公投?
就算每天投一次, 只怕到你老死還投不完吧
而且一塊土地可作的用途成千上萬, 各人有各人的打算, 你想建你的家, 我想建我的店, 他想建他的公園, 每次投票的選擇項目可能就超過一百萬了。
交給管理單位做? 那個單位的主管豈不是成了最大的地主, 對岸就是這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