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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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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溫柔鄉(?)
文章: 12
引用:
作者Philips.
20歲了、成年人了
交男女朋友本來就是她的自由

一下子要限制他行動、還要體罰
真的提告本來就該受理,如果是未成年的小孩
他父母的行為法律就管不著、是法定成年人的人權問題而已
父母親也不能超過法律的約束去管理成年人的交友跟人生自由

另外管教小孩需要一些藝術
一味的反對跟體罰只會造成反效果
這是台灣社會普遍的教養問題...



藝術喔...

我是沒什麼藝術細胞啦...
所以我都用誘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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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塾三訓

塾生必須盡忠節!
塾生必須要武勇!
塾生必須要質樸!



鐵皮屋
舊 2012-07-04, 11:26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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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