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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boxlion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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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28
引用:
作者TheTruth
想想﹐一開始土地本來就不屬於任何人的﹐也就是說是屬於大家的。

為什麼可以私人買來賣去呢?

我認為所有土地都應該算公共財產﹐由所有人來決定如何利用土地來創造所有人的福利。

這只是基本概念﹐這其中當然有許多要改善的細節﹐不過我覺得往這大方向走對社會整體來說會比較好。

你想到如此也只是半套,如果要套用你的說法,大方向是所有國界都不應存在....
     
      
舊 2012-07-03, 06:1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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