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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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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隔壁老王
今天就算員工做得再爛
老王覺得身為主管的人還是要思考一個問題:"你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以今天這個case來說
要嘛是想辦法教會他, 讓他可以完成組織的目標
要嘛就是請他走,然後另外找一個人來完成組織的目標
發飆這件事除了自己爽之外,對這兩種目標都沒有任何幫助
甚至還會把問題弄得更複雜
那這樣到底是值不值得?

尊重對方這個普世價值應該是要被遵循的
以上是老王自己的經驗...


+1.

我有時候不高興其實只是在說明"我也會不高興".

基本上除了太誇張的狀況( 我剛到這間公司時 ),

我沒有這麼沒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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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2-06-29, 08:4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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