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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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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 除非當事人覺得是汙辱他

主管除了用這種方式
難道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告訴員工事情沒做好嗎?
用這種方式想證明什麼? 主管的威嚴跟權威嗎?
老王相信一定有,看要不要做而已
舊 2012-06-29, 03:4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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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