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槍決時打後腦,可能比打心臟人道些。打後腦應該不是瞄準腦袋,而是顱骨下方第一節脊椎骨,這樣可切斷犯人腦幹而立即畢命。執行技術上,因目標小而明確,失誤機會很小。
打心臟不會立即畢命,而是經由停止輸送血液至腦部,導致犯人缺氧而死。犯人挨槍後,還需好幾秒才會斷氣!執行技術上,因心臟位於體內深處,有可能因標定不易而打歪。台灣過去便發生過,犯人被從太平間送回刑場補槍的案例。
至於國外仍在使用的死刑方式:
就絞刑而言,有可能因犯人的體型重量估計錯誤,造成下墜時未絞斷頸骨,而令犯人窒息掙扎數十秒後才死亡,或直造成身首分離的噁心場面。
就毒氣室而言,犯人的生理反應會抗拒吸入氰化毒氣,從而延長掙扎時間。
就注射毒液而言,因為是由法警而非醫護人員扎針,故常會扎錯血管或方向,以致未能快速致死。
對主張報復刑主義者,延長犯人死亡痛苦可能不是問題。但就單純使犯人與社會隔離的觀點而言,目前死刑的執行技術,仍有需加完善之處。
舊 2012-06-28, 03:42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abloch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