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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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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513
引用:
作者duff
你的意思是只要認定你違規而導致車禍,玩火導致火災等警消就可以拒絕救護!
反正
歡喜做甘願受

原來你是因法輪功而反
不早說啊!


看不出來就像愛狗團體一樣不受歡迎阿?

還有這上面的舉例實在很爛,

要練法輪功又喜歡往中國跑,高興就好,

不要被抓了以後再跑來PCDVD哀哀叫,這裡是台灣,管不到中國的問題。

就算你跑去美國哀哀叫也沒用。

(怎麼颱風登山這種人這麼多?~認為浪費社會資源被救是理所當然。)


引用:
作者dellasus865pe
一堆人都己經死了那就跟台灣的人權團體、環保團體、愛狗團體很大差別


而且這位台灣人去到中国大陸有到處叫我是練法輪功嗎? 不可能吧.


如果中國這麼危險,請避開...待在自己國家很安全,

我不會去回教國家吃豬肉,同樣會出人命被幹掉。(就算被人知道偷吃豬肉都不行。)

有人因為這個理由認為慕斯林很不講道理嗎?

不合理的地方制度太多,要一一檢討會不會太無聊?

舊 2012-06-25, 07:17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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