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漲 停
別人遇到了 , 自己很淡定的說了讓讓就好 .
自己遇到了 , 路權就抬上口了 !
別人遇到了 , 就是時間很充裕何必著急 .
自己遇到了 , 就是十萬火急千鈞一髮 .
怎麼沒有想到一個完整的觀念就叫做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
只要讓對方有可能踩煞車 , 或改變方向的轉彎動作 , 就要停下來
禮讓直行車 . 每個人可以反應的距離不同 , 又沒有標準值 .
怎麼會說別人距離很遠 ?
觀念錯誤了 , 怎麼就想到用身分抹黑的方式來回應就好 ?
觀念對不對 , 跟什麼黨 , 什麼族群有關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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