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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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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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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
台灣法律不是無罪推定嗎? 檢察官開偵查庭問話的時候可以直接把被告當成已定罪的犯人那樣斥責、教訓嗎?
snip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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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提醒一下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2條和 刑事訴訟法第98條是這麼寫的,不過除非您有十足的把握,這件事最好還是讓專業的來會比較保險   ....
引用:
第 2 條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被告得請求前項公務員,為有利於己之必要處分。
第 98 條
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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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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