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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假&颱風假&天災假這類..行政院發佈停止上班是不是效力僅止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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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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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ura1203
純粹我的看法 .....
應該是真的, 我不覺得政府有權力決定私人企業放不放假.
但人資只挑有利的說........
颱風天, 公司可以叫員工去上班, 但員工只要出門上班,
在路上或辦公室, 有個三長兩短, 公司就等著賠到脫褲.
不過, 台灣敢叫員工上班的公司不少, 有種負責的公司基本上沒有.
出了事公司只會東躲西閃
不過這種天災, 是不是該全算公司的損失, 這還有探討的空間.
你的說法必須在於公司要求員工上班,員工一旦出事情,公司真的會賠到脫褲子,還有勞委會有確實執行勞工檢查,這樣才得以執行,但事實上目前職災都是勞保在賠,即使大到富可敵國的電子業,也是把員工當成消耗品,一堆過勞死也沒看到政府有大動作打擊違反勞基法∼
天災原本就是公司應該承擔,更別說從以前就是公司承擔,現在這些企業更扯,連不賺錢都要勞工用無薪假承擔,還有搭順風車有賺錢還是叫員工不要來的,這啥狗屁倒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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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2012-06-20, 08:2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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