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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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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EAC212
1.實際黨員不超過 10個人(甚至可能只有一人).. 對於廣大機車族群沒有指標示範效果,更別談約束能力。
更多的人只要爭取福利,但談到責任就干我屁事。

所以一直都覺得很奇怪

真的要替機車族爭取權益,幹嘛不成立政黨?不然好歹要去登記一下弄社團法人

那就是最起碼的負起責任,就一個團體來說
舊 2012-06-18, 01:2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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