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酒駕撞死人的車禍特別多,各界呼籲修法重罰,但台北市一名女子酒駕卻獲判無罪,而且她的酒測值還高達0.97,法官只因為她能順利通過直線走路、畫同心圓等生理測試,就認為不算危險駕駛,讓內政部長李鴻源和立委都批評判決不妥。
酒駕被警察測出來,法院卻判決無罪,這是台北市一名39歲陳姓婦人的真實案例,去年七月她酒後騎機車擦撞轎車,酒測值0.97,一審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四個月,到了二審居然改判無罪。高等法院認為,這名婦人順利通過各項生理測試,所以沒有達到危險駕駛程度,警方進行的生理測試,包括直線走路,必須以直線步行十公尺再折返原地,還有這項平衡測試,單腳離地15公分,雙腳輪流站30秒保持不動,最後還要兩個同心圓之間畫上圓圈,不能出界。
陳姓婦人測試結果就跟沒喝酒的人一樣,通通過關,只靠測試結果就判無罪,引發批評。實際上,陳姓婦人早就有酒駕前科,2006年是第一次,酒測值0.65被罰2萬7千5,2010年第二次酒駕,酒測值0.8,卻因為當時也通過生理測試判無罪確定,2011年已經是她第三次酒駕,二審改判無罪,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檢方表明一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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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她通過什麼鬼測試,這種判決只會鼓勵酒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