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沒有不能理解
事實上
就是國民不守法
又以人為本
所以法律才會修成這樣
還有很多怪條文 諸如公車之前有規範不能走快車道
這條令的由來也是很有趣的
不過現在也沒多少認真執行的
這條法令 就是為了要求行人走穿越道而非任意穿越馬路訂定的
而號誌主要管制的是車輛非行人
這問題就回到道路到底是屬人還是屬車主義
大多數國家還是屬人主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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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亂走,至少還有個圓形的紅綠燈當作管制,行人呢?小綠人不就是管制行人的工具嗎?
既然有小綠人的號誌,還要讓行人踏上人行道就天下無敵亂走嗎?
公車不能走快車道(應該是不能進入第二線車道吧?)這點我非常贊成,因為只要公車變換車道,就會造成車流變形,不只對機車騎士危險,對開車的人而言風險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