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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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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跟痛苦都是可以相對論的, 跟許多人聊過後我覺得他們的要求其實很低.
隨意舉個例吧, 有兩個都是希望穩定的早上8點到下午5點工作, 周休二日.
1. 其中一個他想進修, 公司成為一個大問題(有規定最低時數)且周六強制加班.
2. 另一個只是想陪家人(也不奢望賺多一點), 目前媽媽的社會角色很明顯.
後者情況比較複雜, 她與老公都在同一間公司加班, 也是有最低"加班時數"要求.
根據他們講的內容似乎在台灣只要男女雙方都在工作, 小孩都得交由上一輩來帶.
簡單說就是很多公司都要求很長的工作時間, 遠遠超出朝八晚五的標準.
這.. 是因為要求太高而痛苦嗎? 我持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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