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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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emmy
拿紅綠燈來說明可以走或不該走,或許比較不能被理解,那就拿小綠人、小紅人來說好了,到底小紅人與斑馬線,誰的法律位階比較高?
當小綠人亮起時,行人可以通行,當小紅人亮起時,行人還有在斑馬線上行走的絕對權利嗎?如果有,那麼行人號誌就是個廢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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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能理解
事實上
就是國民不守法
又以人為本
所以法律才會修成這樣
還有很多怪條文 諸如公車之前有規範不能走快車道
這條令的由來也是很有趣的
不過現在也沒多少認真執行的
這條法令 就是為了要求行人走穿越道而非任意穿越馬路訂定的
而號誌主要管制的是車輛非行人
這問題就回到道路到底是屬人還是屬車主義
大多數國家還是屬人主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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