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fena955
"軍公也沒繳稅"...這是胡言亂語嗎?
軍我是不知道。但內人是中階以上公務人員...養2個小孩(一成年、一在學中),每年需費一個月的薪額去繳稅;可否請教要如何才能不繳稅?在下樂聞其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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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我講錯了
不過公務人員也有不用繳的部分?
得稅法第四條法規。
第四條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一、現役軍人之薪飼。
二、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三、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及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
四、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令或規定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個人非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令或規定一次或按期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應以一次或全年按期領取總額,與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退職所得合計,其領取總額以不超過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九類規定減除之金額為限。
五、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公營機構服務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包括相當於實物配給及房租津貼部分。
六、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
七、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