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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156
引用:
作者JasonCTW
家屬求償540萬
拿到160萬強制險,反賠73萬,還賺160-73=87萬
騎士求償100萬
獲賠73萬,五個月折15萬,73-15=58萬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發生車禍就獅子大開口
讓法官殺價
騎士求償太少了吧
只有100萬的修車及工作損失
應該學不要臉的家屬
精神損失也來100萬
勞動力損失再來100萬
讓家屬真正到賠


錯在肇事者,然而無過失的機車騎士卻從此得承受撞死人的陰霾,
如果機車騎士有意願的話,應該可以向肇事者子女要求精神損失?

雖然騎士沒有錯,可是撞死人應該不好受…這位騎士真的很倒楣!
舊 2012-05-28, 06:12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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