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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判決太快人心 這法官介的好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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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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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當作休閒或代步,時速30~40公里就好(我現在都是如此),遇到狀況,反應時間也較長,對自己而言,相對於高速行駛會比較安全點.
錯錯錯 , 還是錯 ..
道路上危險的因子 , 其中一個是速差 .
高速公路上一台 110kph 的汽車 , 跟一台 100kph 的機車 , 彼此間的速差只有 10kph
, 而平面道路上一台 40kph 的機車 , 跟一個時速為0的行人 , 彼此間的速差是 40kph
, 你說哪一個反應時間短 .
難怪你不懂還拼命愛辯
2012-05-27, 01:46 PM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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