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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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orittn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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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象是這樣,有錯請指正,謝謝.
子女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都不需要額外拿出自己的錢來賠償.
在台灣,老婦人侵犯路權,肇則才75%,重機騎士還有25%.
而根據美國友人表示,這案例如果在美國,老婦人肇則應該會是100%.
若可以上訴,希望最終結果是和美國相同.
另外,只是撞到行人這種小擦撞,機車騎士結果[
車禍後腦震盪,昏迷一周,一年沒法工作,至今還會失憶].
所以還是覺得機車這種肉包鐵的交通工具,不宜高速行駛.
當作休閒或代步,時速30~40公里就好(我現在都是如此),遇到狀況,反應時間也較長,對自己而言,相對於高速行駛會比較安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