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huahua]先謝謝大家的建言
我想我還是低估小看了這個混混,當初還想說 哼... 它懂得怎麼興訟嗎!?
沒想到比我強太多,真的被它告了
當時在現場警察調解完後就對我說:
它看起來是會告你,你還是去醫院驗傷,以免它告你到時候你沒證據
後來去驗傷的時候還在同一家醫院遇到,所以驗傷單我這裡有
引用:
[QUOTE=pets]該不會是習慣性在路上找獵物挑釁告人吧~
出入過警局太多次, 所比條伯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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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是新型的賺和解金法?
會在路上做出這種誇張行為的人應該是會直接以"看三小"(甚至加更多髒字問候)
他回看什麼看感覺是很技巧性的迴避公然污辱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