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大家的建言
我想我還是低估小看了這個混混,當初還想說 哼... 它懂得怎麼興訟嗎!?
沒想到比我強太多,真的被它告了
當時在現場警察調解完後就對我說:
它看起來是會告你,你還是去醫院驗傷,以免它告你到時候你沒證據
後來去驗傷的時候還在同一家醫院遇到,所以驗傷單我這裡有
至於誰先動手真的想不起來了,但這種情況就像版友說的應該是互毆吧?
(雖然我先被惡狠狠的嗆說你看什麼看)
證人的話應該很難,不過當時蠻多路人在看我們打架就是
我現在的問題就是:
1.我是不是也該對它提起傷害的訴訟
(根據前面網友的建議應該也要對它提告)
2.如果是該如何對它提起傷害的訴訟?這個程序該怎麼跑?
3.從沒經歷過這種事,事發當下警察雖然有記錄雙方的名字
但我好奇它是如何得知我的名字對我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