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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被嗆"看什麼看"而起糾紛的荒謬被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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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互毆的話就互控傷害,以訟止訟
不過要先去弄個驗傷單,再上警局同樣的程序給他也走一回
看得出來那位先提告的仁兄想跟樓主削點錢
2012-05-26, 02:27 AM #
13
chan97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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