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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被嗆"看什麼看"而起糾紛的荒謬被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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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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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大本營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
vircgd
你還是趕緊去帶幾瓶酒,然後開車去找那位先生吧,
找到後要怎麼做,就交給你自行判斷了
用對方的頭當開罐器嗎
開車就更恐怖了
2012-05-26, 02:05 AM #
11
jok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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