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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被嗆"看什麼看"而起糾紛的荒謬被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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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e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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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498
如果是他先動手的話
你至少可以先告他一條誣告吧
至於誣告的成立要件
重點在於(陷害)二字
即是以不真實的事由指控他人
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
在客觀方面就是不真實之事由
在主觀方面就是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
2012-05-26, 12:4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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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e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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