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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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鳥人比特
貪錢的會做事遠比不搞事情卻貪名聲好太多了
用人唯才,貪錢的還可以等他做事了,再以用法律相繩,使之陷之囹圄
貪名聲不做事的,大筆國家預算白白浪費,於國家無益,
你所謂的好多了,真不知到於國家有何助益? 好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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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的納稅錢貪走,或是收受賄賂,做出有利財團的決策,
在這種情況下,要把事情做好也很難吧.........
不過台灣最大的問題是,不管貪不貪錢,要找到會做事的人,幾可稀也~
至少在政治圈是這樣,如果有,我一定選他.........有沒有推薦人選?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深思的是,有時候做的事正不正確,需要靠時間來證明,
也就是當下還看太不出來,當有人做這種事的時候,我們有沒有眼光智慧去辨別?
還是成為扯後腿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