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暴君
車輛需要有減速空間,市區的車輛密集,前後車距離短,更不能隨意急煞

譬如說車速40公里,然後駕駛在停止線前20公尺處發現燈號轉為黃燈,若硬性規定車輛不能通行

車輛勢必需要緊急剎車才能在20尺內停止,結果很可就是造成後車追撞,增加事故發生率,可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車速40公里煞車, 後車追撞上去
那絕對是因為沒有按照法規規定, 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後車一定要全賠, 沒什麼好爭議的.

看來很多汽車駕駛都需要再教育.
舊 2012-05-21, 12:53 P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