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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車輛需要有減速空間,市區的車輛密集,前後車距離短,更不能隨意急煞

譬如說車速40公里,然後駕駛在停止線前20公尺處發現燈號轉為黃燈,若硬性規定車輛不能通行

車輛勢必需要緊急剎車才能在20尺內停止,結果很可就是造成後車追撞,增加事故發生率,可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所以黃燈時,究竟是該減速還是加速通過,這只能依賴駕駛人的判斷,硬性規定反而更危險

所以台灣沒有條文規定黃燈不能通行

大陸到是有,但執行時卻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因為交警也知道這不能完全硬性規定
 
舊 2012-05-21, 11:08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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