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88space88
這麼難賺你可以不要賺阿, 沒人強迫你開上萬家的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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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把便利商店的加盟主也當成是台灣的無良企業主了?
事實上加盟主比較像是在集團下工作的約聘工作人員, 而且還要自己先掏一大筆錢出來.
加盟主對於"自己"的店所擁有的權力非常小, 幾乎只有面試權, 但薪水還不是他說了算.
前面有網友分享了總公司怎麼壓榨加盟主的手法, 吃貨以及偕同促銷是基本款,
當你在開店時, 如果不與總公司指派的承包商合作
你就很難通過審核, 當然啦~指定承包商一定是比較貴的
現在便利商店要提供座位, 於是就要求你要擴大店面範圍
把隔壁也租下來, 租金加倍, 但是你的收益了不起多了三成就偷笑
如果位子很熱門, 總公司還會在你對面開新店
理由是 "反正我不開別人也會來開"
很多加盟主辛苦一個月下來, 其實只賺了自己一人份的月薪.
這還不算開店兩百萬的資金壓在那邊的機會成本
解約改名這招也沒用, 因為你就失去了它的物流體系的支援.
早年7-11跟統一兩個品牌同時在市場上時
就有不少統一的加盟店這樣做
招牌的一改成二, 大之類的
現在應該沒有人看過這種便利商店了吧
當然啦, 你還是可以說, 嫌難賺可以不要加盟
這也難怪台灣那些領22K的勞工沒有人同情
整個鬼島就是充斥這種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