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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Nike
"司法人員斷案「經驗法則」很重要"講白一點就是自由心證,
現在一堆只會考試的司法娃娃兵,一路念書考試到進入司法實務體制,
沒有甚麼生活經驗確要判人生死,
強烈建議實施審團制,利用施審團的實務生活經驗彌補司法人員的缺陷!

不過在台灣我覺得提高法官的進入門檻比較適當。
不是要經過檢察官多年後經驗後才能考。
或是律師多年經驗。
不然年輕法官很容易被檢察官或律師耍著玩。
舊 2012-05-15, 03:4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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