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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END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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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ENDne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打狗熊
文章: 300
引用:
作者sutl
什麼時代了,還有誅九族的想法


更一勞永逸,酒駕肇事致死者,除唯一死刑外,應連帶民事賠償責任,無財產者,由直系旁系血親負責償還,並禁止拋棄繼承。酒駕者不只想想對方,也想想自己家人吧。

我想這位大大會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的
就我朋友的經驗
他外婆被酒駕駕駛撞死
要求賠償卻所求無門(一毛都要不到 )
就是因為那位駕駛早就在要求賠償之前
早把自己名下的財產都轉移到其它名下
事後發現那位駕駛已經前科累累(酒駕)
而且後來還是繼續酒駕...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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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看第一張圖是在高雄的哪棟大樓裡


第二張應該不用猜了吧
舊 2012-05-04, 05:0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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