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9
引用:
作者E.A.G.Y.O.O
又回歸基本問題,我們沒有大的監獄,一般監獄都爆滿,所以判刑無法太長或一下就假釋了,無法像美國有一百多年的刑期,關到爽.

如果立法修改成酒駕的罰鍰最低1500萬新台幣,這樣應該可以馬上解決油電雙漲的問題,政府也有錢可以蓋新的監獄與發補償金給新監獄附近的住戶了.
舊 2012-05-02, 07:22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悠遊網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