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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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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90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簡直是天方夜譚
女的真的沒問題嗎? 連8.免死金牌都有了
娶她幹嘛 不要誤上賊船 錢被花光了 就離婚了

強者我朋友之前也有類似的情況 婚前定了一堆喪失主權的條約
婚後沒多久連老公碰的次數都少 相當可憐
沒多久有小孩了 有小孩後 根本不給碰
又過了一陣子 就離婚了 然後女的帶小孩 移民美國另嫁他人
到現在過了幾年 強者我朋友連小孩都沒見過 這還沒關西
離婚時女還有回馬槍 打官司 要強者我朋友要扶養小孩到成年
每個月的薪水就這樣被扣了一大半

透過調查發現 這女的根本是別人小三
不然怎麼會剛離婚又帶拖油瓶還馬上有人要
強者我朋友根本只是過渡時期備胎 小孩子搞不好還不是他的
財產房子和薪水就這樣憑空去了一大塊
真的要為了婚姻這樣卑微嗎?
舊 2012-04-27, 12:26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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