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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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 婚後住女朋友家 (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 薪資歸女方管
3. 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 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 (女生 35)
5. 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 (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 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 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 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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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可接受
其它
請問男方是收了幾千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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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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