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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個老婆需要卑微到這種地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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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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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第七點倒是蠻讚的呀,哈哈我如果有當婚也不想婚紗喜宴三小的,累死人而已。
2012-04-26, 05:11 PM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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