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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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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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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

未劃設慢車道,即表示那兩條車道都是快車道,不然汽車不可以行駛(參考95條)

從124、125條來看,慢車(即腳踏車)是不可以進入第二條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行駛。第二條車道,你寫著"不區分快慢車道",問題就在這

另外第二條車道你寫著"禁行機車"?雖然這是桃園縣的違法現況,但還是不要誤導別人好了!
舊 2012-04-26, 10:3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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