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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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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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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不要再扯地上權了... 原文寫得很清楚
對方是要賣掉土地+房子
人家依然是屋主,地上權並沒有交出去
只是房子被設定抵押物所以不能賣
既然是抵押物自然就要回歸到債權了
沒有債權就沒有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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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說的應該是地上權吧?
A 我外公 民國42年把台幣三千元借給外曾叔公
(當時正常人每個月工資18~25元) 抵押設定
100坪路邊土地及地面上39坪的房子 為期20年
B 到了 民國63年(經過約20年)沒還錢也沒付任何利息
只好將在地政事務所將地上物(房子) 無限期設定(無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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