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irdandb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成大教授跟與作家黃春明間官司 "檢方"主張黃春明無罪上訴

檢方上訴 主張無罪 難得阿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成功大學台文系教授蔣為文跟作家黃春明間的官司,一審判決黃春明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但地檢署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

檢方上訴的理由是,法官不應視黃春明為連續犯,而一次的公然侮辱罪,頂多罰9千,不應罰到1萬,此外,黃春明應是先被激怒才開罵,算是正當防衛,所以主張無罪,請二審法官將原判決撤銷,作出更為適當合法的判決。

檢方認為黃春明應台灣文學館參加百年小說研討會之邀,主講「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蔣為文以海報書寫「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及「台灣作家要用台灣語創作」表達抗議,到場喧囂鬧事滋擾。

檢方以黃春明為知名之台灣作家,因見海報上寫有「可恥」2字,衡諸常情,係自覺於受邀演講時,在眾多聽講者前,遭蔣為文以「可恥」2字侮辱在先,在情緒激動之下,驟然口出不雅言語,僅為發洩心中不滿之情,而非蓄意攻擊侮辱蔣為文,適當反擊遏止鬧事,防衛尚屬合宜,未逾正當性
     
      
舊 2012-04-13, 02:00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rdandb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