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你的要求真的還蠻低的,符合勞基法&給加班費也算加薪
還有所謂不告不理,老闆多如牛毛,真正後台大到勞保局會罩的鳳毛麟角,勞保局沒事幹嘛去挺沒後台又違法的老闆?你不去檢舉誰會知道哪家公司違法?不要跟我說什麼主動勞檢之類的,想也知道人手不足,全台灣每家公司檢查一遍應該已經幾十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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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啊~企業連低標都達不到,要求高標也只是要求心酸的.....
只能一步一步來,從低標開始落實要求起,才有辦法談高標。
檢舉也要法規能重罰才行,不然企業被罰的不痛不癢,
檢舉的員工反而丟了賴以維生的工作,當然沒人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