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ainwen
勞基法啊~
第一要符合基本薪資
第二加班要給加班費
第三該提撥的勞退、勞保、健保要按實際薪資正常提撥
第四不得任意放無薪假
其他還有很多.......
很多企業都沒有遵守上述這些勞基法的"基本"規定,才造成勞工實質薪資低落,
用不合法的手段苛扣勞工薪資,當然要"依法行政"
而且就算真的依法行政了,罰則太輕,也難怪這些無良企業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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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真的還蠻低的,符合勞基法&給加班費也算加薪
還有所謂不告不理,老闆多如牛毛,真正後台大到勞保局會罩的鳳毛麟角,勞保局沒事幹嘛去挺沒後台又違法的老闆?你不去檢舉誰會知道哪家公司違法?不要跟我說什麼主動勞檢之類的,想也知道人手不足,全台灣每家公司檢查一遍應該已經幾十年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