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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葉宜津委員 - 提案修訂『機器腳踏車』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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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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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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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引用:
作者
美國牛
你要知道,自由人權,不是無限,能了解這個差別所在,你就可以理解
為什麼,王家的案例是要關注,然而,機車路權實在不需要花費心思
多走點路,少騎點車,真要駕駛,娛樂的話騎騎重車,交通需求還是汽車比較好用也安全
凹的真差
只能送你 : 既得利益者的嘴臉真是醜陋 !
2012-04-10, 10:06 AM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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