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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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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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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立委到底懂不懂的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事

改法條名詞本來就是立法院的事,行政機關只能照法條上的名字來處理事情
質詢了半天,還沒人知道他想要罵什麼。

還是立法院=拳擊選手,平常現在都躺著等人家送水送茶,法條等都是利益團體寫好,然後上場打架,看哪一個利益團體的拳擊手打贏,就用誰的版本

真的這樣也好,打死一個,我們就少支出一個立委薪水
舊 2012-04-06, 11:54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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