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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uyfduyjhy
這條看來是說在劃定時的考量原則,而非強制性一定得劃入,
那篇新聞也說以那條例為原則考量到王家寬、深度不足,又不臨建築線,未來要單獨建築
非常困難才劃入,也就是說其實王家是可以劃出範圍的。
奇摩新聞下面網友留言裡有網友對市政府這種說法提出了相當精闢的見解:
"惹得事情大條才說這種話,王家要單獨建築困不困難關你屁事啊"


依照目前在爭論是否為袋地的情形來看
應該是有強制性,但我不是法律專材,這方面只能有所保留
詳細法條請更懂法律的網友來解讀..

依照上面網友的二分法來剖析的話
如果具有強制性,那是否有侵害民眾財產的問題?
如果不具強制性,那是否是袋地無建築線不能重建也不關政府的事情...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舊 2012-04-03, 01:17 A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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