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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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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Crazynut
很罕見地,我也同意惡法亦法。

法律常識不足,以為不予理會沒關係,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據說通知信是寄到管委會的,比較好奇的是,透天獨棟的管委會在哪?
舊 2012-03-31, 01:4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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