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未明確表態不同意等於同意 鬼島真的被說中了
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引用:
作者
netor
未明確表態不參加都更等於同意都更,這應該有違背法學原則吧。
寄發廣 告email的規定不是規定:使用者沒有回信同意寄送即不能寄送,如果,未明確表態不怎樣即等於同意,那會是怎樣的世界?
有人只會強調惡法亦法,卻無法解釋為何民法中任何契約都要雙方合意才算成立,唯獨都更只要未明確聲明異議就可以算數這回事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2-03-29, 11:25 PM #
16
cmw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mwang
查詢cmw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mw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