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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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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阿魯米
警方對鄧男酒測值零點零八毫克

都推給酒駕,是不是有點牽強
這次的主因是闖紅燈吧



.........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



闖紅燈: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酒駕: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2-03-27, 02:3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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