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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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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漲 停
雖然我的觀念就是禮讓行人 , 不管違不違規 , 就是行人優先 .
但是如果行人也違規了 , 不幸發生事故就不應該把肇責100%都放在駕駛人身上 ,
如果行人有違規 , 就要承擔他違規部分的肇事責任 .
而前提是 "行人有違規" .

如果該路口未設置號誌 , 沒有行人穿越道 , 要追究行人違規的話 , 就有點難 .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 第78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40012&FLNO=78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舊 2012-03-25, 10:3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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