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TykPwcf_-as[/YOUTUBE]
現在是怎樣... 『行人帝王條款』從行人穿越道的範圍內,無限擴大到所有路口了嗎? 行人竟然100%毫無過失?!
那以後有人想趁機凹保險費、賠償金、自殺等等的,全部都用這招就好了... 這是啥爛事故鑑定結果?!
大家算一下就知道,到了路口,就算減速到時速30公里,換算下來每秒行進速度就是8.33公尺 -- 像這種白目突然路都不看就突然衝出來的行人(可能還被紅色轎車擋住視線),等騎士發現時根本已經來不及閃了... 這已經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而是根本未能注意好不好~
以前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這位騎士也不是說『看到行人而不禮讓』,實在是根本來不及反應,但卻要承擔100%罪責,這還有天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