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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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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禮讓行人本來就是基本原則,說是基本做人原則都不為過啦

居然有人說還要看情形,還要看對方有沒有走快一點,有沒有認真走路

更不用說那些認為機車才是優先的人了
     
      
舊 2012-03-25, 08:1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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