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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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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但是交通局長說這樣違規.
...

可是看交通規則的規定,法條裡是用"得"不是"應"。
應:一定要這麼做。
得:可以,但不一定要這麼做。
還是後來又有改。

引用:
作者tcr_adv
只要有人講機車,機車黨黨員就全體出動護航!!!!

要護航什麼?請問影片裡的騎士違反哪一條規定?

前牌本來就不是一個合理的規定,台灣不管國產還是進口的機車都沒有
設計可以放置前牌的設施。自己弄牌架可能又違反擅自變更車體的規定。
影片裡的騎士放的位置已經很明顯了,有些沒風鏡的NK車只能豎著貼在
前叉或是貼在水箱護罩上。
舊 2012-03-21, 01:5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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